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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第1张

发行条件如下:

1、最近3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上市公司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本次可转换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资产的80%。

4、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额不少于一亿元。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