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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离职带什么材料

离退休人员离职带什么材料  第1张

管理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离退休人员减员手续时需携带的材料:

(1)死亡证明原件;

(2)《离休、退休(职)人员及遗属减少表;

(3)确定的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领取及“个人账户余额”继承资格证明;

1996年1月后退休的还应携带:

(5)《退休(退职)人员增加表》复印件;

(6)《济南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

(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