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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圈刷分进豆瓣!揭秘养号产业链:有群控软件商被判赔三千万-卡斯巴罗夫

  粉丝打投又出圈了“新姿势”。

卡斯巴罗夫

  11月23日,一位图书编辑在豆瓣发文,控诉流量明星粉丝有组织地批量囤养豆瓣号。随即有网友发现,包括《红楼梦》《三国演义》等15本书籍的豆瓣评论区也充斥着无营养的短评。此事一出,引起舆论关注。

  “养号”是当代流量经济下衍生的灰色产业之一。为了让营销显得更“真诚”,养号者需要包装自己、影响舆论,直到形成规模化的虚拟流量。更有甚者,已不需要人工操作,直接进入机器“养号”阶段。

  南都记者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微信群控类案中,判赔高达3260万元,创下此类案件新高。南都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仍有不少公司在网上兜售群控软件智能“养号”,有的号称开发了专门的“防封控系统”,不会被平台监测出来。

  粉圈豆瓣“养号”掀开产业链一角,机器代刷早已存在

  从微博到豆瓣,粉丝应援的方式随“战场”的转移升级,这次玩起了“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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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你们离我的书远点!”一名图书编辑在豆瓣上控诉,自己编辑的第一部新书刚上架,就被“注水”了很多评论。“两天内多出近两百条短评,标记记录几乎全是王一博粉圈养号!”

  对此,豆瓣读书于24日回应,部分图书的评分评论出现异常与某些账号试图“养号”的行为有关。豆瓣表示将严厉打击任何“养号”及组织行为。

  王一博工作室也于25日发出公告,表示“强烈反对‘养号刷分’、‘评论注水’等扰乱平台社区生态和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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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博工作室官方微博号截图

  图书编辑控诉流量明星粉丝“注水”评论,掀开的只是“养号”产业链的一角。不止豆瓣,还有很多互联网平台深受影响。为了省去人工“养号”的时间成本,还有企业借助群控技术提供专门服务。在电商直播刷量、短视频点赞刷弹幕、社交平台引流等背后都有群控的影子。

  在深圳市中级法院最近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款名为“通路云手机群控系统”的软件就能够通过电脑端同时控制多个微信进程,实现批量“养号”和“精准营销”。

  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全球虚拟定位摇一摇”“批量生成手机号加好友”“自动打招呼回复信息”“定时自定义朋友圈推广”“批量关注、阅读、点赞公众号文章”等等。

  利用群控软件批量进行的拟人操作越多,账号的活跃度越高,权重也随之上涨。得到平台的有效判定后,后续进行推广互动时也就越不容易被封号。

  据此,软件开发商号称能够“满足企业个性化推送”“帮助企业快速吸粉”“进行微信精准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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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记者搜索发现,现在有不少公司在网上兜售此类群控软件。其中一名开发商客服人员向记者介绍,除智能“养号”、自动群发等常见功能外,他们的“技术手段”已突破了微信的加群设置,“一开始我们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和你所处行业相关的种子群,你进去后就可以和别人换群。我们这边的数据是,7天就可以裂变500到800个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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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控软件说明书上展示的智能加人系统

  当南都记者表示担忧法律风险时,他再三保证,“新闻上(被索赔)的都是盗版软件,同一个IP地址肯定不行,相当于没有任何技术手段。我们有专门的防封号系统,用技术手段突破官方限制,不会被监测到。”

  在该客服人员的介绍下,南都记者发现由群控软件衍生的换群吧、卖号网等也异常活跃。换群就是交换彼此所在群资源,操作起来比较简单,“你把别人拉到一个新的群里,让别人也把你拉到新的群里。”

  小号的积累则相对复杂。由于群控软件之下需要多个小号,不少中介做起买卖微信号的生意,将收来的账号转手给群控软件运营商。南都记者联系上一位名为“批发号专家”的中介称,收号的价格取决于微信朋友数量、发朋友圈频率和账号申请年份。像记者用了5年以上、微信朋友超500人的私人号,可卖500元。

  “我们也批发微信号,白号(未实名)和绑卡号(已实名)都有,绑卡的每年有20万额度。”上述中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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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买卖中介给出的价格参考表

  此类微信群控软件大多处于每年每控300-500元区间。以30控计算,辅以硬件设施,每年软件的代理费需17000-25000元不等。一位IT行业的从业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这类群控软件的开发成本较低,技术门槛不高,但以年计算、高昂的代理费带来了较大的利润空间,或许正是此类软件走入“灰色地带”却又屡禁不止的原因。

  借群控软件“养号”,有开发商遭索赔千万

  粉丝为控评打榜到豆瓣“养号”,商家为营造销售“繁荣”找人刷量,一系列漂亮数据背后灌满“水分”,最终将真实淹没。面对“养号”乱象,平台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拿起了法律武器。

  近期,深圳市中级法院对三起群控类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其中一案被告被判赔偿原告腾讯公司经济损失3260万元。有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这是目前涉及群控类案件的最高判赔额。

  该案被告方包括“通路云手机群控系统”的开发运营商——烟台通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烟台通六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5月,腾讯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发起诉讼,法院于今年9月作出判决。

  南都记者获取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原告腾讯公司认为,软件开发商违反微信用户条款,不正当利用微信的服务及客户资源,破坏了平台生态环境和正常运营。此举还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体验,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和商业声誉。

  被告则辩称,软件没有开发或修改微信本身不具有的恶意功能,也不存在破解或增加新的程序,而是利用程序模拟用户操作。这与一人操作多部手机或多人操作多部手机没有差别。同时被告坚称技术中立原则,群控软件帮助用户实现了控制多部手机的目的,但软件如何被客户使用是不受开发者所控制的。

  对此深圳中级法院认为,争夺消费者的“注意力”是互联网市场竞争的显著特征。涉案软件利用群控技术争夺微信用户注意力,增强自身竞争优势的同时,严重影响用户使用体验,增加虚假流量扰乱市场秩序,且损害了平台运营方的合法利益,有违诚信原则。

  对于被告主张的技术中立原则,法院认为具有中立性的是群控技术而非利用群控技术开发的微信群控软件,并不妨碍对微信群控软件进行违法性认定。此外,被告专门研发针对微信治理措施的“防封号”功能作为卖点大肆宣传,存在明显恶意。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被告因涉案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原告损失等因素,法院判处通路公司、通六路公司赔偿腾讯经济损失3260万元及必要合理 ********* 费42万元。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该法院同日判决的另外两起腾讯诉微信群控软件案中,被告分别被判赔偿500万元及2682万元。

  针对虚假流量一事,有专家曾告诉南都记者,一旦刷量成为行业惯例,可使经营者不关心产品创新而热衷于虚假刷量,这将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