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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滴滴司机有什么要求,看看你是否符合要求

5月5日,河南郑州一名空姐深夜乘坐滴滴顺风车遇害。当地警方通报称:弃车而逃的网约车司机刘某华有重大嫌疑。根据12日最新消息,警方在一河渠内打捞出一具尸体,确系杀害空姐李某珠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华。案件至此告破,我们对受害者表达痛心而沉重的悼念,愿受害者安息。

无可置疑的是,“滴滴”、“神州租车”等网约车凭借着质优价廉的服务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可。然而损害乘客权益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与平台自身把控、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都有关系。本文就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分析一下对司机的监管、对平台的责任监督现状。

一、对司机的监管

2016年修改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管理规定》,修改的亮点在于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也纳入管理,在出租车行业司机企业利益分配、驾驶员考试、注册、继续教育等方面也进行了适应性修改。

根据最新的《规定》,网约车司机需要像其他出租车司机一样进行从业资格考试,而且,申请考试的司机必须拥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龄,同时满足地方 ********* 的规定条件及“五无”条款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 ;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无暴力犯罪记录。对于正式的网约车司机,有着较严格的准入门槛,网约车平台企业对此也严格执行。

然而,此次空姐乘车遇害事件中,嫌疑人是滴滴顺风车司机,并不属于真正的网约车司机,滴滴顺风车属于自愿共享的合乘车。目前网约车服务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监管,而针对合乘车及其驾驶员,目前国内还未出 ********* 整的管理措施。滴滴平台方面,对于顺风车司机的准入门槛设置较低,没有像正式司机那样要求无犯罪记录。澎湃新闻记者实测发现,本人持另一个人的驾驶证居然也能完成审核。

滴滴的《顺风车信息平台用户协议》明示:“由于车主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或损失,应由车主独立承担。”这从另一角度说明平台对顺风车司机管控并不到位。而且在平台的权利义务条款中也没有明确平台对车主身份的审核义务。

二、对“滴滴”等网约车平台的监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确立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但是仅靠部门规章,对现实中出现的复杂多变的法律问题是无法妥善解决的。在网约车运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伤害事件之后,能否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暂行办法》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进行明示。《暂行办法》对平台仅规定了行政方面的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作为连接司机和乘客的纽带,应承担的义务包括检查证照、保障车辆状况、保护乘客个人信息等。但是实践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对于相关证照未明确取得程序和颁发机关、车辆技术状况怎样检查、司机的驾驶技术如何保障、有违章记录的司机如何监管等等,网约车平台公司没有监管和处理的手段与权限。即使平台想要加强安全监管,也会在和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中,因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阻碍。

三、避免网约车纠纷与侵害事故发生的建议

要使网约车服务向着良性方向发展,需要系统地进行规制。对平台来说,要加强平台在筛选司机、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责任,并明确规定其行政、民事责任,要求其担当承运人的身份,同时要求其在技术方面做到对车辆行驶信息的实时监控。对于网约车司机,要继续提高其准入门槛,同时将门槛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商业性租车驾驶员,避免出现漏网之鱼。公安交通部门也要对网约车经营进行跟踪监控,运用“天眼”技术让违法犯罪无处可施。

我们作为乘客,在使用网约车服务时要尽量选择正规的平台与正规的服务,乘车过程中多留心眼,上车时打个电话给自己的亲友,告知自己到达时间与目的地,打电话也算是给司机敲响的警钟,告诫其打消做坏事的念头。

结语

网约车是“互联网+”时代下的产物,新兴事物使出行变得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纠纷,所以要对其进行法律规制。责任制度是网约车发展的保障,强化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责任,提升司机准入门槛,并严格监督其服务行为,不仅仅有助于维护消费者及其他主体合法权益,也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让类似悲剧不再发生的应有之义。我们不应因噎废食,但也不能让受害者家属的眼泪白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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